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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漳泉医疗同城化实施 78家医院检查结果互认

发表时间2011-10-27 阅读次数:2242

2011-10-21 星期五


        从2011年10月起,厦漳泉三市多项检查结果都可互认,进一步简化了就医环节,减轻患者负担。

2011年10月18日,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,厦漳泉三地卫生局已联合下发通知,确认从本月起,三市三级以上同类医院互认检查(检验)结果,互认项目多达几十项。

主要互认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与医学检验两大类,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为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(如磁共振、CT等)和部分超声检查项目;医学检验类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、费用较高的项目 (如血脂、乙肝二对半、丙肝抗体、甲肝抗体等)。

姚冠华介绍,检查结果互认,是以检查结果准确可靠为前提的。厦漳泉三市共有7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,其中三级以上同级同类医院互认,下级医院对上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,原则上应予认可。今后根据需要,三地还会对互认项目进行调整和扩增,并向社会公布。

而对于一些 “动态”的检查项目,比如血常规,每天的检查结果可能都不一样,患者异地就诊就须重新检查。文件中确定,有7种情形确需进行复查的,可不受检查结果互认限制。如因病情变化,已有的检验、检查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项目;原检验、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;急诊、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等。

另外,三市医疗事故、医疗损害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协助调解制度,也从10月起同时实施,今后医患双方都可申请”三市特殊专业专家鉴定“,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鉴定专家进行事故鉴定。